2月6日起,2023年山东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正式开始了,时间为2月6日到2月10日每天9:00—18:00。
根据要求,报名期间,参加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要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非退役军人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根据要求,山东省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结论判定为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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