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中职毕业生录取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目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的职业技能基本知识成绩、文化课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中职毕业生录取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目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的职业技能基本知识成绩、文化课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