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人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未在固安城区务工或经商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住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其中,固安县户籍人员无需提供《居住证》。
2、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薄。
4、实际住所证明:
①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宅基地证。
②已购住房并入住但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
③回迁户需提供回迁安置协议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
注:以上①②③,仅需选择一种情况,作为报名条件提交即可。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必须为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用途为住宅。(备注:固安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及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