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登记地址作为划片入学依据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薄。
注: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集体户、且登记地址无法界定划片入学学校的,需提供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要准确注明详细住址)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后可按居住证明的住址选择划片入学学校。
(二)固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购房住址作为划片入学依据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薄。
3.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
①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宅基地证。
②已购住房但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
③回迁户需提供回迁安置协议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
注:以上①②③,仅需选择一种情况,作为报名条件提交即可。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必须为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用途为住宅。
城区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是独生子女,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可作为住所证明使用,报名时除提供房产证明外,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相关户籍证明)以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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