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
一、办理地点
固安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中心
二、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留存);
3、购房发票(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4、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留存);
5、公共维修基金发票(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6、房屋测绘平面图;
7、其他必要材料。
(注:需代办的,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由开发企业代办的,所提供复印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
三、需填写的表格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询问表
四、办理流程
业务受理(1、2、3号窗口)→初审→复审→审批→收费(4号窗口)→建登记簿→缮证→发证(4号窗口)→归档
咨询电话:0316-6187811、6187812;
监督电话:0316—616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