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办理地点:固安县新中街95号固安县公安局主楼治安大队二楼201室;
咨询电话:0316-5922129;
材料形式: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附件下载:《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样表.docx
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办理地点:固安县新中街95号固安县公安局主楼治安大队二楼201室;
咨询电话:0316-5922129;
材料形式:原件1份,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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