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部分公安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按照市财政局通知要求,我市于9月15日18时至9月17日24时对非税票据系统进行迁移,期间全市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居住证补换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公民因私出入境业务、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犬类准养证核发等业务暂停办理(含各类网站、APP、小程序等网上办理渠道)。鉴于此情况,全市各出入境接待大厅和市车管所及各分所、自贸区服务站、全市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医院驾驶人服务站于9月16日(周六)至9月17日(周日)暂停对外提供服务,9月18日(周一)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此外,全市“一窗通办”派出所(含户籍派出所)承办的:
1.机动车驾驶人自愿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2.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
3.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
4.机动车驾驶人登记信息变化换证;
5.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6.机动车驾驶人达到规定年龄换证;
7.机动车驾驶人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8.补领机动车行驶证(仅限系统有照片且车身外观无变化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
9.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破损、签注满);
10.换领机动车号牌(破损、褪色);
11.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仅限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
12.证件制发——居民身份证制发——居民身份证换领(本市户籍);
13.证件制发——居民身份证制发——居民身份证补领(本市户籍);
14.证件制发——居民身份证制发——申请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15.证件制发——居民身份证制发——申请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16.证件制发——居住证制发——居住证换领;
17.证件制发——居住证制发——居住证补领;
18.我市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普通护照;
19.我市户籍居民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20.我市户籍居民首次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21.我市户籍居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
22.我市户籍居民申请办理往来台湾团队旅游签注;
23.犬类准养证核发等;
23项业务,因需使用非税票据系统,故暂停窗口办理,9月18日(周一)恢复正常业务办理。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天津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4日
来源:市公安局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