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
固安县“政务服务体验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67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环境,更好破解企业群众办事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决定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体验员”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善于听取和反映办事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呼声,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二)热心公益活动,关心和支持政务服务工作,善于调查研究,自愿参与体验员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规上企业代表、中小企业代表、政府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代表、群众代表等。
02 工作职责
(一)对线上线下各渠道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体验,提出优化政务服务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二)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及窗口的行政审批服务、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体验监督,全流程体验感受办事流程、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内容,查问题、找不足、提建议。
(三)积极参与组织开展的活动,对固安县政务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体验活动时,记录体验情况,及时反馈体验情况以及意见建议。
03 招募程序
(一)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颁发“政务服务体验员”聘任证书。
(三)“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劳动报酬,周期1年,实行合约制,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决定续约或解约。
(四)合约期内,对出现严重问题或无法履行、胜任监督工作的“政务服务体验员”,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可予以解约,以保证监督工作质量。
04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到2023年10月27日下午三点。
05 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担任体验员者,下载并填写《“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邮箱。邮箱地址:gazwgl@163.com。如有需要请拨打咨询电话:6256009。
06 其他说明
(一)体验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整。
(二)体验员在聘期内,有以下情形的,应当予以解聘:
1.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的;
2.无故不参加政务服务体验活动达3次以上的;
3.故意扰乱或破坏政务服务体验活动的;
4.存在恶意举报、投诉,或反映问题不实等不正当行为的;
5.违反体验员纪律要求的;
6.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体验员的。
来源:固安行政审批
上一篇:固安县疾控中心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进校园活动
下一篇:固安县开展 “爱护眼睛·保护视力”科普知识讲座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