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公告
收费范围
城区门店商超、根行医疗单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城区居民
收费标准
城区居民:
城区居民每户每月3元;办理暂住证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
室内餐饮:
按每张餐桌每月6元计收。
宾馆、旅店、招待所:
按床位实有数,每张床位每月8元
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
按在籍学生人数计收,每人每月1元由校方支付。
各类商场、商业服务门店(含足浴、发廊、网吧桌球室、游戏机室等):
20m²以下每户每月10元;21-50m²每户
每月20元;51-100m²每户每月30元;101-500m²每户每月40元;500m²人的按从业人数计收,每人每月1.5元(低于40元按40元计收)。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在岗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
每人每月1.5元,由单位支付
医疗单位(不含医疗垃圾):
按床位实有数,每张床位每月5元,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得向患者收取。
来源:固安县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