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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2024年10月关于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的公示

关于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固安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24年10月18日起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配套法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启用抓拍的点位公示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新中街与玉泉路交口

新昌街与玉井路交口

以上点位现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新增“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永康路与工兴街交口

新中街与永康路交口

以上点位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371省道与规划三路交口

维信诺大道与规划三路交口

孔雀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口

朝阳大道与永康北路交口

以上点位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二、货车靠右抓拍设备:

106国道枫林庄园路口南向北

106国道田马坊村口南向北

106国道牛驼桥南侧北向南

106国道沙垡南侧北向南

106国道北义厚北侧北向南

以上点位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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