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固安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24年10月18日起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配套法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启用抓拍的点位公示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新中街与玉泉路交口
新昌街与玉井路交口
以上点位现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新增“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永康路与工兴街交口
新中街与永康路交口
以上点位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371省道与规划三路交口
维信诺大道与规划三路交口
孔雀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口
朝阳大道与永康北路交口
以上点位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二、货车靠右抓拍设备:
106国道枫林庄园路口南向北
106国道田马坊村口南向北
106国道牛驼桥南侧北向南
106国道沙垡南侧北向南
106国道北义厚北侧北向南
以上点位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