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第五中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现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每一位家长都要积极做好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家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库、水沟、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
4.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家长履行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以及放假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做好孩子溺水防范工作。
8.学校设立学生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家长和学生相互监督及时报告学校处置,电话:0316--6100096。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后仍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签字: | 家长签字: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