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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生源外地高校在校生回津落户
01办理条件
本市生源、外省市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将户口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回本市。
02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外省市普通高校出具的本人在学证明;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