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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生源外地高校在校生回津落户

01办理条件

本市生源、外省市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将户口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回本市。

02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4.外省市普通高校出具的本人在学证明;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7.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