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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电动车自燃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武清城际站电动车停放、充电及火灾防范等工作进行规范,现通知如下:即日起,所有电动车及机动车车主(包括二轮三轮四轮)请注意!

一、武清城际站车棚内禁止停放电动车。

二、严禁电动车占用自行车棚外公用区域。

三、请广大电动车主自行将爱车驶离,近期执法人员将对长时间占用以及不听劝阻的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清整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请广大公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相关电话举报。

武清城际站综合执法队

2024年5月31日

来源:武清城际站综合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