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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学年级

八年级、九年级

二、转学条件

1.学生须具有转入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该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三、转学安排

(一)转学登记。转学采取现场报名登记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8月1日(原学籍在芦台街、桥北街、大北镇、七里海镇、宁河镇、东棘坨镇、潘庄镇、廉庄镇、外区、外省);2024年8月2日(原学籍在北淮淀镇、造甲镇、俵口镇、丰台镇、板桥镇、岳龙镇、苗庄镇、外区、外省);2024年8月27日(补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非登记时间不办理此项业务。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登记。

(二)登记地点。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教育局北胡同前行40米,左手边第一个防盗门)。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芦台街、桥北街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转入街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监护人自有转入街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宁河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③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务工就业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⑤法定监护人在转入街合法居所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自有住房产权证)。

四、安置原则

根据对应片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超出学校空余学位的学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其他情况。

说明:

1.同一街内初中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转学结果通知

转学结果于开学前两天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

六、相关政策说明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转入我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优先转入。

2.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转学,区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

联系电话:69591381